退换货政策
仓库网 2007-10-23

退换货政策 

 
仓库网保证售出的产品都是通过正规进货渠道购进的正规商品,与亲临商场选购的商品享受同样的质量保证。含有质量保证书的商品按照保证书的承诺执行。其它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

"仓库网"售出的商品,符合下列条件的,我们将迅速予以退换。

1、商品发货单保留完好。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必须凭发货单办理退换手续。所以请您购物完毕后,保留好自己的发货单。
2、商品未拆封或者未使用过。
3、需在收到商品包裹7日内提出退换要求(以签收日为准)。
4、顾客自行承担退换商品来回的邮费。
5、到达顾客手中保质期不足三月的商品(特别注明商品除外)。

  

以下情况下的客户退换货要求,仓库网有权拒绝:

1、送货上门客户由于配送错误产生的退换货要求。请您在收到货物时,仔细按照送货单检查验收商品,商品短少、缺失、脏污、破损,请当场验收指出,免费重新配送,过后不予受理。
2、超过退换货期限的退换货要求。退换货需在收到商品包裹7日内提出退换要求(以签收日为准)。
3、退换货物不全或者外观受损。
4、客户发货单或发票丢失或者不全。
5、由于客户自身原因(比如说订购前未看清内容简介、个人喜好因素等)产生的退货。
6、客户要求将货物更换成其它商品。
7、产品并非由仓库网提供。 
8、特价商品。
9、标识为不能退换货商品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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